賈鴻洙(?—?),字宪仲(献仲),号孔瀾,保定府清苑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中丙辰科進士,历户部主事、郎中、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分守关内道[1][2]、河南副使分守怀庆[3]、陕西提学,崇禎初任河南右布政使,以疾卒于官。鸿洙学识渊邃,器气硕整。性孝,父殁,构思成堂于墓侧,居其中者三年。分守怀庆,以不即建魏忠贤生祠,几为所倾。提学陕西,有关西夫子之称。莅官三十年,两举卓异,召见赐宴。居家让产异母弟,人咸称之。
家族
父贾钶,字太承,万历丁酉举人,知猗氏县,擢大理寺正,迁户部郎中。母赵淑人。
娶刘氏,封恭人。有三子:尔霖、尔梅、尔棨。贾尔梅字羹署,顺治丙戌举人,以事母不仕,年七十二卒,著有《若庵诗集》、《玉立山房文集》、《世纶堂杂著》共二十卷。
著作
賈鴻洙在陕西任職時,曾組織编纂明代陕西诗歌总集《周雅续》[4]。又著有《鸣鹤堂集》、《四书圣諦测》三十八卷。
参考文献
- ^ 《大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天启二年三月,升户部郎中贾鸿洙为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分守关内道。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五》:天啟五年戊辰 吏部等衙門會舉卓異。四川閔夢得、江西談自省、雲南謝存仁俱左布政使;浙江劉可法、湖廣楊楷、江西魏浚、四川詹爾達俱右布政使;江西蘇進、湖廣黃景章、山西張曉俱按察使;陕西郭之琮、山西賈克忠、山東譚昌言、山西王家禎、福建朱一馮、山東袁崇煥俱右參政;河南石維屏、福建周之訓俱副使;陕西賈鴻洙、浙江洪承疇俱右參議;直隸真定府馮師孔、陕西西安府鄒嘉生、山東兗州府曹文衡、湖廣武昌府周頌俱知府。得旨著該衙門引奏面加獎賞仍令吏部紀錄即與不次擢用見在的還賜宴禮部以示激勸。
- ^ 《大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四》:天启七年五月,起原任湖广副使柴寅宾为山东副使分守济南,原任河南副使贾鸿洙仍为本省副使分守怀庆。
- ^ 赵金丹,《明代陕西提学贾鸿洙生平著述考》,《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1月25日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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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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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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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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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事榜內除名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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