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友超
许友超(1900年11月14日—1963年11月1日),原名许书丁、许丙丁,字友超,以字行,福建晋江人,菲律宾华侨界人物,厦门市历史上的第一任市长。[1] 生平早年许友超出生于福建晋江龙湖的檀林村,4岁时在菲律宾经商的父亲去世,惟依靠其母从事女红糊口。长大一些时进入村私塾就读。[1] 1912年,许友超随叔父赴菲律宾马尼拉生活,就读于马尼拉圣马拉书院。毕业后随叔父经营木厂并于1925年接任经理。其时,许友超在菲律宾组织起“闽南华侨救乡会”并任董事,后又被推举为菲律宾华侨木商会会长、东方共济俱乐部经理、菲律宾中华青年会董事、檀林学校总理等职。1931年,任为马尼拉中华商会副会长。九一八事变后,许友超被推举为全菲律宾华侨救国大会主席团成员。[1] 1932年,许友超任菲律宾华侨组织的国难后援会副主席、马尼拉中华商会会长,先后向十九路军、东北抗日义勇军及福建省政府汇款共数十万元以支持抗日。十九路军入主福建后,许友超赴香港会见十九路军领导人蔡廷锴,7月14日两人乘船到厦门,蔡廷楷题词“为国义务”赠予许友超。11月7日,十九路军将领翁照垣到菲律宾号召华侨“航空救国”,在许的大力支持下,菲律宾各地华侨捐赠15架飞机组成“菲律宾华侨飞机队”到福建。[1] 任职厦门1932年11月29日,福建省民政厅厅长刘通提请设立厦门市,其时在蔡廷锴的邀请下,许友超已回到福建拟为福建省十九路军主政的政府服务,1933年2月20日,厦门市政筹备处成立,许友超任处长,后改为思明市。因已经存在思明县且未废除,导致县市并立、职权不清,遂又改思明市筹备处,许友超则以处长兼任思明县县长。8月,思明县撤销。11月20日,闽变爆发,中华共和国成立,思明市政筹备处废,改设厦门特别市,许友超任市长。[2] 12月13日,福建人民政府改委黄强任厦门市市长,同时调整中华共和国行政区划,邀请许赴闽西任龙汀省省长,许坚决推辞,回到菲律宾继续经商。 抗日战争时期回到菲律宾后,许友超继续在马尼拉中华商会任要职。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许友超担任菲律宾华侨援助抗敌委员会常委、菲律宾华侨救国会主席等职务。[3] 1942年日军占领菲律宾,许友超等华侨代表被捕,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1943年4月19日日本政府迫于舆论压力被迫将其释放。[1] 晚年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1946年许友超在故乡为母亲建了一幢别墅,号“春晖楼”,位于檀林村西区104号,取孟郊诗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之意。[3][4] 许友超于1946年—1955年继续担任马尼拉中华商会历届的候补执委、监事或顾问。1956-1962年担任马尼拉中华商会名誉理事长。1951年许友超与同乡侨胞吴道盛等合办建南银行,任副董事长兼副经理。1963年,许友超患癌症前往美国治疗,11月1日于美国逝世。[1] 著作许友超在菲期间著有《华西会话》,后增编为《英华西菲会话》。[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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