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顺初
詹顺初(193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生于湖南省汉寿县。曾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 生平詹顺初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参加工作,曾在家乡的农会、土地改革委员会任职,见证了土地改革運動在汉寿县的实施,1951年3月以后从政,成为中共汉寿县委第一届、第二届常务委员,之后于1963年7月升任中共汉寿县委书记,文化大革命于1966年发生後,他遭到罢免並被批斗[1][2]。1969年後,他重新进入政坛,在慈利县当了一年的革委会副主任[3],之后历任西洞庭农场党委书记、常德地委副书记等职[2]。 1977年,詹顺初升任中共益阳地委书记,直到1983年去职[4],随即转任中共岳阳地委书记,因岳阳于1986年地市合并,他也成为岳阳地区最后一任地委书记[2][5],调离岳阳,改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直到1998年1月退休,退休後,他繼續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督导员、湖南省法官协会会长等身份活躍於湖南省內外[2]。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