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 (大字)蘆竹,原稱蘆竹厝,是台灣桃園市蘆竹區的一個地名,位於該區中部偏西。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與蘆竹里相近。 歷史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前期,蘆竹地區為一街庄,稱為「蘆竹厝庄」,隸屬於桃澗堡。該庄北與竹圍庄為鄰,東與南崁內厝庄、南崁下庄,南邊及西邊為大竹圍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桃仔園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園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該庄改制並改名為「蘆竹」大字,隸屬於新竹州桃園郡蘆竹庄[2]。 戰後蘆竹庄改制為蘆竹鄉,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蘆竹鄉改隸屬於桃園縣。2014年12月桃園縣升格為直轄桃園市,蘆竹鄉改制為蘆竹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水尾、尾股、八股、豬圍仔、中股、大坡尾、大園、蘆竹厝城仔、瓦厝仔、新厝仔、頭厝、黑腳坡腳、頂股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此外,本地區尚有頂水尾、溪洲、下河底、瓦窯等聚落[3]。 交通省道台4線(南崁路二段)是竹圍到石門的幹道,大致先以北北西—南南東走向轉西北—東南走向經過蘆竹地區北部,再以同方向經過東北角。由該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竹圍地區北部的省道台15線路口,向東南轉南南東可前往南崁、桃園、八德等地。 省道台31線又稱「高鐵橋下桃園段道路」,是蘆竹至湖口與高鐵併行的平面幹道,其東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東北角省道台4線路口。由此向西南西轉西南出境後,可前往國道2號大竹交流道及大園、中壢、新屋、楊梅、湖口的高鐵沿線各地。 區道桃15線(富國路三段~二段)是水尾至埔子的道路,也是本地區主要的縱貫道路,其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東北部省道台4線路口。由此向南轉南南西再轉南南東,出境後可前往埔子並止於市道110號路口。 區道桃17線(蘆竹街、蘆興街)是蘆竹至桃園市區的道路,其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中部蘆竹聚落的區道桃15線路口。由此向東北東至下河底蘆興街轉向南蜿蜒而行,出境後轉向東南可前往桃園市區並止於省道台1線萬壽路、復興路路口。 區道桃19線(八股路)是水尾至大竹的道路,其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北部水尾聚落西北側的省道台4線路口。由此向西南蜿蜒而行,出境後可前往北油池、大華、大坡腳、大竹並止於市道110號路口。 學校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