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命三年(1822年),范登興因事免職候審,發往廣南效力。明命四年(1823年),廷議范登興應降四級調用,明命帝以其在廣南效力有功,改為降兩級調用,貶為翰林院掌院學士,不久升任吏部左參知,兼管翰林院,仍任國史館副總裁。明命五年(1824年),復為禮部尚書。明命六年(1825年),明命帝巡視廣南,范登興奉命留守順化京城。同年夏病逝,壽六十一歲。追贈榮祿大夫、柱國、協辦大學士,諡忠雅。嗣德二年(1849年),加贈特進、榮祿大夫、太保、勤政殿大學士,封德國公(越南语:Đức Quốc công/德國公)。夫人范氏姓封一品德國夫人,諡端慈,建祠堂於京城祭祀。其四世祖宗都有追贈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