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方特色產業地方特色產業,地方是指以鄉、鎮、市為地域單位。特色產業是指依據當地氣候、地理資源、歷史故事、傳統技藝、種族風俗所發展的經濟活動,具有獨特、歷史、文化的特性。 針對地方特色產業進行推動政策,最早是日本在1980年,在大分縣推動「一村一品」的活動,收到良好經濟效益,引起泰國、菲律賓等國家重視,也開始進行扶植地方特色產業的計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自1989年起,在台灣319鄉鎮中挖掘深具當地特色的產業及產品,以「一鄉鎮一特色」為發展目標(簡稱OTOP,One Town One Product),由輔導團隊的協助,用知識經濟的概念,以創新、創意和品牌,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培育人才、創造當地的就業機會,有效地與當地生態、觀光、節慶作結合,形成更有規模且可永續經營的經濟體。同時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與世界其他推動地方特色產業的國家進行交流。 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99年度地方產業發展策略規劃會議」所研擬之「OTOP品牌通路深化與推動行動方案」,針對20年地方產業輔導成果盤點結果,將地方產業分為六大類別,並分別定義產業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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