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庭蘭
胡庭蘭(1507年—1581年),字伯賢,廣東廣州府增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學者。嘉靖己酉解元,聯捷庚戌進士。官至雲南僉事。 生平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应乡试,本荐为第一,但策论中有讥讽执政之语,被御史黜落。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廣東鄉試第一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聯捷庚戌科會試第三百十三名,二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2]。授南京户部主事,迁北京陕西司员外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夏,出任福建佥事,提督學政。任內抗倭寇有功。然而,忌者议其越俎代庖,改兵备云南按察使僉事。再被構陷,移疾归,不复出。鄉居主鳳臺書院講席,融合王守仁、湛若水学说。曾倡建城南雁塔。卒年七十五[3][4]。 著作著有《诗意讲意》、《相江子集》。 家族曾祖胡通;祖父胡璋,字資禮,甌寧知縣;父胡鳳虞。前母湯氏;母單氏。永感下。弟庭萼[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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