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也称社交借貸、P2P借贷(P2P lending),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网络借贷作为新型借贷平台,其快速增长给传统借贷带来压力,并迫使其转型[2]。由於提供這些服務的點對點貸款公司通常在線運營,因此它們可以以較低的管理費用運營,並且比傳統的金融機構更便宜地提供服務。 从业机构网络借贷的从业机构被称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各地发展英国2005年3月[3],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在英国伦敦创办了全球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4][5]。 美国2006年2月,美國Prosper Marketplace成立。 2006年10月,美國Lendingclub成立,被认为是最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借贷公司之一。 瑞典2009年,TrustBuddy公司于瑞典斯德哥尔摩成立,并开展P2P网贷业务[6]。此后该公司在纳斯达克OMX First North交易所上市[6],成为世界首个在公开市场交易的P2P平台,但该公司于2015年宣布破产,成为首个倒闭的上市P2P公司[3][7]。 中國大陆2006年,宜信在中國大陸成立,是中國大陸最早開展網絡借貸的公司。 2013年,香港WeLab成立,與中國大陸借贷平台「我来贷」為同一集團,由紅杉資本和李嘉誠的TOM集團支持。 2015年时,中国大陆的网络借贷平台数达到高峰,估计有3,500家。同年12月,e租宝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取缔,案值超过500亿。12月28日,在中国大陆由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对外发布,征求公众意见[8]。此后,P2P借贷平台陆续爆出案值逾百亿的大案,如2016年上海快鹿集团案,2017年南京钱旺集团案。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国大陆實際在經營的網貸機構僅剩139家[9]。2021年1月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为防范金融风险,已将P2P平台已全部“清零”[10]。 2021年,深圳市公安局發佈通報小牛资本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小牛資本旗下的P2P平台為“小牛在線”,私募平台為“小牛投資”。[11] 台灣2016年2月,由瑞保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發的LnB信用市集上線,是台湾首家网络借贷平台[12]。 2016年4月,矽谷創投家陳五福宣布投資LnB信用市集[13]。 2016年9月,Bznk必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企業募資平台成立,為台灣首家以企業應收帳款解決方案的網路借貸媒合平台。 2018年5月,LnB信用市集與渣打銀行合作,推動完全數位化線上信貸,為全台第一個和正規銀行合作之P2P借貸服務。[14] 2019年12月,Bznk必可企業募資平台與「遠東商銀Bankee」合作類證券交割模式,將交易金流交付銀行管理,為第一家將資訊流及金流獨立管理的業者,協助台灣中小企業解決應收帳款天期過長之問題,透過群眾募資媒合資金使企業提前收回帳款,提升資金週轉率,營運現金水位不斷提高,進而強化中小企業整體競爭力。 2023年10月,金管會通過行業指導原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對行業健全建立良好基礎。 P2P平臺業者提供之服務模式不得涉及金融特許業務。包括但不限於:(1)不得有銀行法「收受存款」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收受儲值款項」等行為。(2)不得有證券交易法「發行有價證券」及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等情事。 P2P平臺業者之風險控管機制包括(1)借貸雙方採實名制、(2)借貸款項之金流處理控管原則、(3)相關審核機制、(4)借款限額控管、(5)出借限額控管、(6)不法行為之防制。 新加坡P2P貸款在新加坡也被稱為「Marketplace Lending」,著重於中小企業貸款,新加坡最少有8家此類群眾募資網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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