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繡

紀繡(?年—?年),字思絅山東济南府濱州利津县人,軍籍。明朝進士、官员。

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山東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二甲第六十名進士[2][3],授礼部主客司主事,历刑部员外郎,升广东司郎中,十四年十二月奉命恤囚北直隶[4],擢鳳翔府知府。升陕西兵备副使,嘉靖二十一年告病归乡。居家吟咏适志,自號卧叟。二十八年诏补贵州按察司副使、整饬威清等处兵备,以征叛苗,亲冒暑瘴,督兵渡盤江偶,卒于行署[5]

参考资料

  1. ^ 《山東通志》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二》:嘉靖十四年十二月庚子,以五年审录,遣刑部郎中纪绣、陈曜、冯岳、张臬、王鎣、郑朝辅、胡道芳、刘体元、陈仲录、王允修、员外张文藻、杨伊志、主事饶思聪、大理寺正丘峻、寺副辛珍分道恤录天下罪囚,绣北直隶、思聪南直隶江南、文藻江北、峻浙江、岳江西、臬湖广、鎣四川、伊志福建、朝辅广东、道芳广西、体元云贵、仲录狭西、耀河南、允修山东、珍山西。 上谕诸臣务公明详慎,逐一会审辩明,勿偏执己见,陷害无辜,有亏国法。
  5. ^ 《利津县志》:紀繡字思絅,登嘉靖丙戌进士第,授礼部主客司主事,历刑部员外郎,升广东司郎中,會有诬奏勋臣不法事者,众惧不敢言,公独抗疏明其冤,人咸以刚直许之。奉命讞畿内狱,虚心推覈,至忘寝食,罪疑者减等开释,无虑千餘人,覆命稱旨,擢鳳翔府知府。在任清慎惻怛,弊除化行,府治大振。尋擢陕西兵备副使,调饷有方,边需不乏。获城中奸细孔哥兒等三人,送京师,廷賜白金以褒之。壬寅以疾归,居家吟咏适志,自號卧叟。己酉诏补贵州按察司副使、整饬威清等处兵备,以征叛苗,亲冒暑瘴,督兵渡盤江偶,卒于行署。公为人天性明敏,立志高潔,读书沉潜,务得圣贤旨趣。为文不蹈袭,议论本经史時以理学归之。事母孝感,疾且篤,阅方侍药,倾刻不离侧,日夕焚香籲天,愿以身代,母疾尋瘳。撫幼弟至成人,略無倦意,孝友著聞,内外無間,为一方之表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