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標準名系統標準名(systematic name)简称系統名、分類名[1],是一種以系統的方式為具體的獨一無二的群體、有機體、物件或化學物質,給定名稱。系統的名字通常是命名法的一部分。 半系統名 (semisystematic name)或半俗名[2][3][4](semitrivial name)、半種名,是包含至少有一个系统名部分和至少一个俗名部分的名称;如:化学俗名[5][6]。 系統標準名的創建可以很簡單,只是為每個物件分配字首(在這種情況下,它們的類型是編碼制),或是為每一個物體分配複雜的編碼和完整結構的名稱。許多系統會結合一些額外的序號,使之成為有關命名物件的一個唯一識別碼。 系統標準名經常會與系統建立之前的名稱共存。例如,許多常見的化合物被提到時,仍會共同使用種名,甚至化學家的名字。 化學在化學中,系統標準名描述化學物質的化學結構,並提供與其性質有關的一些資訊。 IUPAC出版的《化學術語總目錄》將系統標準名定義為「完全由特地創造出或選定的音節和可選的數字字首組成的名稱(例如:戊烷、噁唑)。」[7]然而,當通俗名已經成為化學命名法的一部分時,他們也可以被用作物質的系統標準名,或其中一部分。來自通俗名的系統標準名的例子有苯(环己三烯)和甘油(三羟基丙烷)。 例子這些是標準化的名稱系統或半標準化的名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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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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