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号交响曲 (莫扎特)D大調第31號交響曲,目录第297號,別名《巴黎》,莫扎特生涯中期知名的一首交響曲,在他的交響曲創作軌跡上則屬於晚期作品。 歷史創作背景此曲作於1778年,彼時22歲的莫扎特恰在巴黎求職,過程不甚順利。 首演1778年6月18日,於巴黎「精神音乐会」(Concert Spirituel)演出,受到歐洲媒體的好評。[註 1][1][2]8月15日,在同一系列的音樂會中再次演出,莫扎特改寫了第二樂章,以 出版1779年2月20日,由Seiber出版。[8] 第1版的克歇尔目录將此曲列為第297號,在第6版改號為300a。 分析配器八〇年代的莫扎特交響曲,多數使用萨尔茨堡式的管樂器編制,即雙簧管與法國號的組合。第31號交響曲則是罕見地動用了所有的主要管樂器: 依照工具書《管弦樂作品手冊》指示,上述之配器可簡記為"2 2 2 2—2 2 0 0—tmp—str"。[9]豐富的管樂色彩,使此曲有別之前的交響曲創作,這也是莫扎特首次將單簧管使用在交響曲樂隊當中。[10]在弦樂的規模方面,一如莫扎特既有的做法,並未標明在樂譜上。有關資料則記載在巴黎首演的弦樂部門人數為小提琴22人、中提琴5人、大提琴8人,與低音提琴5人。[11]以當時的眼光看,亦是相當可觀的數量。 曲式此曲共三個樂章: 第1樂章開始的D調上行音階(第3小節,如下例)是當時常見的「曼海姆風格」的一筆。 註釋參考資料
參見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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