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簡稱金門高分檢)是中華民國兩個二級檢察機關之一,負責指揮督導福建省的地方檢察署,同時也受最高檢察署指揮督導[2][1],辦理轄區提起上訴之刑事案件等。
沿革
- 1951年,成立「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檢察處」,辦公處所設於臺北市。
- 1991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更名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
- 1993年2月15日,起遵照立法院之決議,遷回金門辦公;暫存臺北辦公室以便利兼任本署之檢察官在臺北處理公務,直至2008年8月1日臺北辦公室廢設。
- 2018年5月25日,因應《法院組織法》之修訂,中華民國全體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更名為「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3]。
歷任首長
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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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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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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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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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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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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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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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邦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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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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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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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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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泉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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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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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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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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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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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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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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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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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希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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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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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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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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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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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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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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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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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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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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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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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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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石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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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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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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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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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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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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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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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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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繼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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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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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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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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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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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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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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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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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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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增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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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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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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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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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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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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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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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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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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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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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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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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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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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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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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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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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辛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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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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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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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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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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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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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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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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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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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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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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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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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森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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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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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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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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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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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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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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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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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益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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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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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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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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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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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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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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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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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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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泰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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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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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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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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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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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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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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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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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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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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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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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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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邦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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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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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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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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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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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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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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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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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銘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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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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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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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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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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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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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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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特色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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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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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機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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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及政風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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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機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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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機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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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機關(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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