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地区
1950年代初,曾设置眉山专区。后撤消,辖县划入乐山专区和温江专区。 1997年5月3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由乐山市划出眉山县、彭山县、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6县设立眉山地区。地区行政公署驻眉山县东坡镇。 2000年6月10日,设置地级眉山市,同时,眉山县改为东坡区。 参考文献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
眉山地区
1950年代初,曾设置眉山专区。后撤消,辖县划入乐山专区和温江专区。 1997年5月3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由乐山市划出眉山县、彭山县、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6县设立眉山地区。地区行政公署驻眉山县东坡镇。 2000年6月10日,设置地级眉山市,同时,眉山县改为东坡区。 参考文献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