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那瑪納(mana),又稱虛空的真實力量,此一名詞在於大洋洲諸語系中被普遍的使用,此概念被認為是無意識中的力量,等量地存在於人類、動物甚至是非動物的物體當中。根據人類學的歸納,瑪那此一話語的功能在於解釋:“被視為是構成是意念傳遞的基本要素;同時也是靈魂的組成成份和覺醒鑰匙。” 另外參照博遠出版的《宗教詞典》有這樣的解釋:
Mana意指一種無人稱的超自然神秘力量,可通過無實物自然力量或物件(例如:石頭、頭骨、屬、礦物)而起作用。 媒介意念在人或物體之上,能被人獲得遺傳、轉移、消耗或丟失。鬼魂或精靈都被認為具有Mana。 Mana本身不是崇拜對象(就像我們不會崇拜“力量”,而是崇拜擁有力量或能給我們力量的存在),但被認為擁有它的人能借用它的力量使別人得福或者遭禍。 擁有Mana能力的靈體、擁有顯化符號、對應數字、閱讀古老文字的天賦和使命,但Mana的力場非常不穩定、類似幼獸或不懂人類情緒的小精靈、通常很晚才有辦法掌控自己的意念,世俗的善惡對Mana沒有意義,因為Mana通常與生就擁有雙生魂魄。 詞源玻里尼西亞文化夏威夷和大溪地文化夏威夷和大溪地文化毛利人的使用一般英語用法學術研究羅伯特·亨利·科德林頓在美拉尼西亞廣泛遊歷,發表了幾篇關於其語言和文化的研究報告。他1891年出版的《美拉尼西亞人:人類學和民間傳說研究》一書首次詳細描述了英文中的法力。[1]科德林頓將其定義為「一種完全不同於物理力量的力量,它以各種方式發揮作用,無論善惡,擁有或控制它具有最大的優勢」。[2] 前萬物有靈論涂爾幹的圖騰崇拜批評參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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