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格丽·弗莱
莎拉·玛格丽·弗莱JP(英語:Sara Margery Fry),是英国监狱改革家,也是首批成为裁判官的女性。曾担任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秘书和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院长。 早期生活她出生於1874年倫敦,是貴格會愛德華·弗萊爵士法官和瑪麗亞貝拉·霍奇金(Mariabella Hodgkin,1833-1930)之女。其兄弟姐妹包括社会改革家瓊·瑪麗·弗萊、布卢姆茨伯里派的罗杰·弗莱、传记作家和苔藓学家艾格尼丝·弗莱、和平主义者安娜·露丝·弗莱。 她在家讀書,直到十七岁就读于位于布赖顿的羅丁中學。1894年前往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学数学。毕业后回家,但又回到薩默維爾學院當图书管理员。[1] 1904年,成为伯明翰大学新女子宿舍舍监,年薪60英镑。她在那遇到了教育家兼救援人员玛乔丽·拉克,成为了终生朋友。[2] 1913年,她叔叔约瑟夫·斯托尔斯·弗莱(Joseph Storrs Fry)去世,给她留下了足够财产让她于次年辞去伯明翰职位。 1915年,她協助貴格會在馬恩戰區和法國其它地區組織救援工作。[1]
对刑法改革的信念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她与她哥罗杰·弗莱一起住,开始参与监狱改革工作直到生命的尽头。 1918年,她成为刑法改革联盟的秘书,该联盟于1921年与霍华德协会合并,成立霍華德刑法改革聯盟;1926年之前,她一直担任联合组织秘书。 1919年,她被任命英國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成员一直到1948年。 1922年,她被任命霍洛威监狱(伦敦女子监狱)的教育顾问。从1921年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成立到1926年,她一直担任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的主任。 1926年至1929年间,她还担任联盟理事会主席。[1] 她也因反对死刑和支持对犯罪受害者进行赔偿而闻名。 学术她在牛津大学萨默维尔学院学数学。後來,她是萨默维尔的图书管理员(1899-1904年)。1904年,她又成为伯明翰大学女子宿舍的舍监。 1926年至1930年,她更担任萨默维尔学院的院长。[3]她的任命被誉为:
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研究生宿舍(中央公共休息室,MCR)以她命名,即“Margery Fry House”。[5] 其它她还曾于1937年至1938年担任英国广播公司董事,并从1942年开始参加大脑信托基金系列活动[7] 弗莱住房信托基金(Fry Housing Trust)在1959年成立用作纪念她。 1990年,慈善機構霍華德聯盟为纪念她设立了玛格丽·弗莱奖。[8] 在1940年代到1950年代,她和妹妹安娜·露丝·弗莱一起住在W11克拉倫頓路一栋乔治亚风格房子,周围都是从世界各地收集来的珍宝。他们偶尔会在那里为当地的孩子们举办神奇茶会。 参考
参考书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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