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 (弘治進士)

王弘
大明
籍貫應天府六合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王弘(?—?),直隸六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癸丑進士。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四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八十一名進士[1][2],授監察御史。正德初年,八党乱政,王弘与十三道御史陆昆薄彥徽葛浩貢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諾姚學禮張鳴鳳蔣欽曹閔黃昭道蕭乾元等联名上疏请求罢免太监馬永成魏彬劉瑾傳興羅祥谷大用等人。劉瑾大怒,命下詔獄,杖三十,除名[3]

家族

曾祖王秀翁;祖父王舍宗;父王清,母陳氏[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時「八黨」竊柄,朝政日非。崑偕十三道御史薄彥徽、葛浩、貢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諾、姚學禮、張鳴鳳、蔣欽、曹閔、黃昭道、王弘、蕭乾元等,上疏極諫曰:「自古奸臣欲 擅主權,必先蠱其心志。如趙高勸二世嚴刑肆志,以極耳目之娛;和士開說武成毋自勤約,宜及少壯為樂;仇士良教其黨以奢靡導君,勿使親近儒生,知前代興亡之故。其君惑之,卒皆受禍。陛下嗣位以來,天下顒然望治。乃未幾寵倖奄寺,顛覆典刑。太監馬永成、魏彬、劉瑾、傳興、羅祥、谷大用輩共為蒙蔽,日事宴遊。上干天和,災祲疊告,廷臣屢諫,未蒙省 納。若輩必謂宮中行樂,何關治亂,此正奸人欺君之故術也。陛下廣殿細旃,豈知小民窮 簷蔀屋風雨之不庇;錦衣玉食,豈知小民祁寒暑雨凍餒之弗堪;馳騁宴樂,豈知小民疾首蹙 頞赴訴之無路。昨日雷震郊壇,彗出紫微,夏秋亢旱,江南米價騰貴,京城盜賊橫行,可恣 情縱欲,不一顧念乎?閣部大臣受顧命之寄,宜隨事匡救,弘濟艱難,言之不聽,必伏闕死 諫,以悟聖意。顧乃怠緩悅從,巽順退託。自為謀則善矣,如先帝付委、天下屬望何?伏望 側身修行,亟屏永成輩以絕禍端,委任大臣,務學親政,以還至治。」疏至,朝事已變,劉健、謝遷皆被逐。於是彥徽為首,復上公疏,請留健、遷,而罪永成、瑾等。瑾怒,悉逮下詔獄,各杖三十,除名。昭道、弘、乾元逮捕未至,命即南京闕下杖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