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 (1960年)王伟(1960年1月—),男,辽宁建昌人,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1][2]。 生平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团总支书记,任至1985年1月。1985年1月至1993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副书记、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校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1993年12月至1994年2月,任北京市西城区区长助理。1994年2月至1998年5月,任北京市西城区副区长[1][2]。 1998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央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局长。1999年12月至2000年4月,任中央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2000年4月至2001年4月,任中央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主任。2001年4月至2003年6月,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主任。2003年6月至7月,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主任。2003年7月至10月,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2003年10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其间,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毕业取得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2]。 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副部长级),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2007年10月至12月,任中央纪委常委,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2008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任中央纪委副书记[1][2]。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他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副书记[1][2]。 2013年5月,转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并明确为正部长级,不再担任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1]。 2018年5月,调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3]。11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 2022年8月24日,被增补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驻会副主任[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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