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介紹的是玉环市境内的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关于玉环市境内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请见「
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
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列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玉环市境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截至2020年7月,玉环市共拥有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1处,其中国家级1处,为坎门验潮所,省级7处,县级13处(原有18处,后有5处改列入省级文保单位)。玉环于1980年成立了玉环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副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定期开展文物工作讨论会。各乡镇成立文化站,负责协调文物保护工作,基层群众自治机构有专门人员联系乡镇,负责文物的日常巡护工作。玉环基本形成县、镇、村居三级文物保护协作机制。[1]目前,玉环全市的文物由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保护和管理。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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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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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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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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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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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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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验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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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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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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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街道灯塔社区平石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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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座以观测海潮数据为主要工作的科研机构,于1928年设计选址[2],1929年正式动工建设,1930年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是由中国自主选址、设计和建造的第一座验潮所[3]。该验潮所测定出了“坎门零点”,并由此测出了“坎门高程”,成为了中国测量海拔高度的重要数据[3]。2013年3月5日,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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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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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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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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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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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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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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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潭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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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器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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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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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城街道南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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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遗址距今约2800 - 2400年,遗址延续期长达1800年,遗物散布面积约2.1平方公里,为研究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岛屿史前文化提供了丰富资料[5]。2005年3月16日,被公布为第五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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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山寨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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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年(約十七世紀中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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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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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港镇泗头山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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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遗址是明末阮騄將軍建造的军事要塞,面积约3万平方米,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被废弃,现存城墙等建筑遗址[7]:273[8]。2011年1月7日,被公布为第六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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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恩诗摩崖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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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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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窟寺及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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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浦镇道头村寿星山东坡崖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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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纪恩诗》摩崖石刻,是一处刻有五言长诗的石壁。该诗是清朝玉环厅同知徐荣在受到道光帝召见后,于1846年12月回到玉环所撰写,是研究玉环历史、建置沿革与风土人情的重要资料。[10][11]2011年1月7日,被公布为第六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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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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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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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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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乐清湾的芦浦、楚门、海山沿海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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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碉楼群建于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这一时期沿海盗匪猖獗,周边百姓经常受到侵扰,当地一些家族及村建起碉楼防御盗匪[12]。目前,玉环境内保存较好的碉楼有9座[12]。2011年1月7日,被公布为第六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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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潮汐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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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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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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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乡茅埏岛西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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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建于1975年,解决了当地居民的照明需要,并为工业生产提供电力[13],于1994年得到联合国旗下项目“技术信息促进系统”中国国家分部所颁发的“发明创新科技之星”奖[14]。2011年1月7日,被公布为第六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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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边小鹿巡检司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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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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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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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镇泗边村蛇山西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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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遗址是明朝军队用于抗击沿海倭寇的军事遗址,城内建有城隍庙[15]。是浙江沿海为数不多遗存且保存完好的类似军事遗址之一[16]。2017年1月13日,被公布为第七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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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训诗》摩崖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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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0年(19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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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窟寺及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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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城街道西山村牛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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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块牛脊石,上面刻有与《纪恩诗》摩崖石刻基本相同(个别字句有出入)的五言长诗,刻于民国10年(1921年)[7]:065。2017年1月13日,被公布为第七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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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
玉环于1980年成立玉环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文物工作讨论会[18]。次年7月8日,第一批玉环县文物保护单位由玉环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之后,玉环县文物保护单位由玉环县人民政府分别于1986年3月9日、2004年1月13日、2016年8月24日公布[19][20]。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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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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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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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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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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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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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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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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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革[8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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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其中1处后来列为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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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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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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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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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政[198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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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处(其中1处后来列为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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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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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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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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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政发[20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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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其中2处后来列为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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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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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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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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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政发[201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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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其中1处后来列为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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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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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星号(*)的,表示该文保已经入选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详见本列表上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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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
目前,玉环全市的文物由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玉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机构改革后改名)负责保护和管理[23],与玉环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市文管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这个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文物工作,申报、推荐包括县级在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与抢救、修缮工作,履行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监察职责。为了确保文物安全,文广新局定期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和安全状况排查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和公众活动期间举行额外的安全检查;此外又为各处文物保护单位安排管理员,并负责审查、补助、培训和奖励这些人员[23]。教育宣传方面,玉环市文广旅体局开展了众多活动来向群众普及文物保护,例如2016年10月开展的“玉环文物知多少”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关于文物保护的疑问、知识竞答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玉环的文物保护成果[24]。
参见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