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陽承宣
海陽承宣(越南语:Thừa Tuyên Hải Dương/承宣海陽),是後黎朝十三承宣之一,初設於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時名南策承宣,光順十年(1469年)更名海陽承宣,東北接安邦承宣,西、北面連京北承宣,南壤山南承宣,東濱南海。 建制沿革黎太祖順天年間劃屬東道。後在黎仁宗延寧年間,改爲南策上下二路。 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劃定十二承宣,初置南策承宣,光順十年(1469年)改定承宣時更名爲海陽承宣。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改題為處,海陽承宣為海陽處。黎襄翼帝洪順年間,改爲鎭。 至莫朝時以宜陽爲陽京,並劃京北鎮之順安、山南之快州、新興、建昌、太平等府隸之。黎世宗光興年間,復將莫朝改劃諸府劃回原鎮。黎顯宗景興二年(1741年),分爲上洪、下洪、東潮、安老四道。西山朝時以荊門府改隸安廣鎮。 阮世祖嘉隆元年(1802年),復以荊門府劃入海陽鎮,屬北城總鎮轄。阮聖祖明命三年(1822年),改上洪府爲平江府、下洪爲寧江府,東潮、安老爲二縣,明命十二年(1831年),阮廷廢北城諸鎮為省,撤改爲海陽省。[1] 行政區劃海陽承宣領四府十八縣[2]。 參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