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療法
民間療法,最早從古希臘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時代就出現,大部份是一些没有精密科學依据,但又在民間传说中號稱具有特定成效的治病方式。又稱偏方。民間療法的一個特色是只能問相信不相信,但不能證明真實不真實[1]。為了與醫療行為做區隔,避免民眾誤會,衛生福利部將民俗療法正名為民俗調理[2][3]。 種類民間療法的內容無奇不有,可分為三大類:
治療原理大部份民間療法的治療原理,主要為心理上的安撫,而非生理上的實質治療。但是,因身體具有自癒能力,加上疾病的自然發展(Natural history of disease),某些疾病經過一個既定的過程後,就會不藥而癒,可是,在當事人的感受就會認定是該民間療法的效果,自然會對其療效深信不疑。不過,也不能否認安慰劑效應對某些主觀感受較強症狀如慢性疼痛和焦慮等有顯著的效果[4]。 一個常見的例子就是俗稱「飛蛇」的帶狀性皰疹,就算不去治療它,大約半個月到1個月之間,皮膚的症狀都會消退。假如病人是在皰疹發病期中間的時候,使用如敷草藥、收驚、喝符水等「斬飛蛇」民俗療法,皰疹的症狀就會在約1星期後慢慢消退。其實,即使病人當時不接受任何民俗療法的治療,皰疹症狀也是會因自體痊癒的身體機能,在1星期後消退[5]。 在各地台灣衛生署於1993年曾公告一些特定(未涉及接骨、未給予口服藥品、未使用儀器、也不是侵入式醫療)的傳統民俗療法不列入醫療行為進行管理,原因是其危險性不高,不一定一定要中醫師來能執行[6]。2015年衛生福利部開始規範納管[2][3]。 例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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