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隶属于武汉市公安局,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道。该医院是一所安康医院,设在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后湖分院内,是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依法进行强制医疗的专门机构。[1]除了强制医疗外,该医院还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工作。[2] 收治程序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武汉市公安局收治危害社会治安精神病人办法 2004年,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了《武汉市公安局收治危害社会治安精神病人办法》,对危害社会治安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进行规范。[3]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 由武汉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2009年10月8日起施行的《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4]
该《办法》第五条规定了强制医疗的对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4]
该《办法》第六条明确排除了下列人员为强制医疗对象:[4]
第七条规定了收治程序,称,[4]
有评论指出,该《办法》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即强制医疗病人或者其监护人无能力负担治疗费用的,由政府财政承担。希望本《办法》的实施范围应尽量放宽,使此类病人都能得到入院强制治疗,并且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和相关费用减免,使实施门槛尽量降低,从而使那些有此类病人的贫困家庭获得帮助。[3]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