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剧院
武汉剧院,是一座剧院建筑,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012号。该建筑为武汉市在1949年后所建立的第一座大型剧场[1]。被评为武汉市解放后的十大建筑之一[2],是武汉市地标性建筑[2],被称为“武汉的人民大会堂”[2]。现建筑为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 建筑概述该建筑由中南工业建筑设计院设计,总院落占地面积17500平方米。建筑为混合结构,底部为砖砌墙用于承重,上部为钢结构屋架。建筑外部覆盖水刷石,正立面顶部有标志社会主义的红旗与中国共产党党徽雕塑[3]。内部由白色大理石装饰,上部有吊灯,底部有马赛克地板装饰。观众大厅宽27.5米,深34米,有1596个座位[1]。是一座苏联式建筑[2]。 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正值50年代中苏友好时期,当时武汉市政决定修建苏联风建筑以改变当时的城区风貌。本建筑偕同中苏友好宫、武汉重型机床厂等建筑一道兴建[3]。1959年10月,建筑完工[1]。 1965年4月,周恩来、陈毅等国家领导在武汉剧院观看了音乐剧《东方红》[2]。 2015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指定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2]。 使用情况武汉剧院多次举行召开过国家、省、市级会议,承担了武汉市历届党代会、人大、政协、团代会、工会及人民群众团体会议。先后共接待朝鲜、苏联、东欧、非洲及澳大利亚等数十个个国家的文艺团体演出;接待其他省市文艺团体演出共1.5万余场[2]。 建筑修缮武汉剧院历经五次修缮,最近一次是在2021年[2]。 建筑保护2006年8月12日,剧院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4]。2011年3月21日,剧院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五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5]。 建筑作为文物保护范围:武汉剧院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西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解放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6]。 建筑作为文物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6米至京汉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解放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6]。 注释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