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刑警组织(英語:European Union Agency for Law Enforcement Cooperation,簡稱Europol)前稱歐洲警察局(European Police Office)和歐洲緝毒組(Europol Drugs Unit)為欧盟的一个常設机构,屬於歐盟刑事司法合作之一部分,旨在加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执法合作。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任務
在重大的跨國犯罪事項上協調各國警方之合作與支援,尤其是透過自動化的資訊系統。但與同屬歐盟刑事司法合作、且有偵查權的歐洲檢察官組織不同,Europol本身沒有傳統警局的調查權限[3]。
大事紀
- 1992年,原歐洲共同體之全體12個會員國簽署《馬斯垂克條約》成立歐洲聯盟(1993年11月1日生效),條約第3條即預留了成立一個歐盟刑警組織的空間。
- 1993年4月2日,欧洲刑警组织成立,但此時歐盟尚未正式成立,因此Europol不是歐盟組織,只是一個由(未來的)歐盟成员国捐款成立的國際組織。
- 1998年10月1日,根據歐盟條約第3條而簽訂的《歐洲刑警組織條約》(The Europol Convention)生效,提供了Europol作為歐盟組織的法律基礎。
- 2010年1月1日,欧洲刑警组织成为欧盟的常設机构,其经费从欧盟公共预算中支出[4];職掌範圍也擴大,不再限於協助各國警方調查組織犯罪,而是也能協助調查一切的跨國犯罪[5]。
- 2013年2月4日,歐洲刑警組織(Europol)掌握確實證據並公布:一個總部位於新加坡的跨國犯罪集團,涉嫌操作全世界的職業足球賽[6][7]。2008-2011年,全世界職業足球賽共有680場比賽涉及為了賭盤利益而進行的不誠實競賽,包括歐、亞、非、南美、中美的比賽。在Europol管轄範圍的歐洲就有380場,涉案的現役或前球員、裁判和聯盟工作人員共425名,遍布歐洲15國,比賽層級廣達世界盃資格賽、歐洲盃資格賽、歐冠盃、以及歐洲各國國內聯賽。該集團因操作比賽獲利至少8百萬歐元,支付傭金至少2百萬歐元。其中光是德國的比賽,就獲利約690萬歐元,付給放水人員的酬庸達173萬歐元。[8][9]
參考資料
參閱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