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町為台灣日治時期臺中州臺中市的町,分為六丁目,位於櫻町和花園町之間;其最初在1916年公告為通稱町名[1],在1926年4月1日的町名改正公告中才正式設立,原臺中市大字的臺中改為31個町。楠町通為現今和平街。
町內設施
六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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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臺中市通稱町名ノ件. [2020-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4).
- ^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 臺中州電話帖. 1937-09-30.
- ^ 臺中市役所勸業課. 臺中市商工人名錄. 1939-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