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株洲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历史1951年,株洲市成立,1954年6月,株洲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止召开。1980年11月恢复召开,1980年12月,成立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五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組織機構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下设9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失效連結]、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失效連結]、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失效連結]、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失效連結]、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失效連結]、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失效連結]、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失效連結]、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失效連結]、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失效連結]。此外,株洲市人大常委会设有两个办事机构,分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失效連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失效連結]。 历届组成人员第16屆常務委員會(任期2022年-2027年)主任:刘光跃[3] 副主任:钟燕(女)、胡波、余群明、刘剑飞、王建勇、欧阳瑞丰(女)、李余粮[3] 秘书长:蔡周良[3] 第15屆常務委員會(任期2017年-2022年)副主任:刘光跃(正厅级,至2019年)[5]、王建之(至2020年)[6]、刘柏生、李智、冯建湘、邓尚文(至2020年)[7]、刘春生、钟燕[4] 秘书长:宾兴林[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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