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民
李道民(1942年7月—2020年6月6日),男,河南濮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曾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生平1968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76年开始在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工作,历任秘书股股长、办公室干部、副局长等职。1984年1月至1987年8月,担任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87年8月至1996年2月,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6年2月至2008年1月,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1998年至2008年,担任第九[2]、十届全国人大代表[3]。曾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修改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等法律法规[4]、设立少年法院等议案[5]。2005年当选河南省法官协会会长[6]。 2009年5月退休。2020年6月6日4时4分在河南省郑州市逝世[7]。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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