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诫 (北宋)李诫(?—1110年2月23日),一說李誠[1],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北宋著名建筑师。 生平李诫的父亲李南公,北宋进士及第,历任户部尚书,成都、郑州等地知府,后升为龙图阁直学士,为官60年。 至於李诫本人,约在1060年-1065年左右出生[2],自小受到良好教育[3]。除了建築著作,他還出版關於地理學、歷史、文字學與美術史的書籍[3]。 元丰八年(1085年),李南公為他捐了一個小官-郊社齋郎,後來升任曹州濟陰縣尉。 元祐七年(1092年),升任將作主簿,然後被提拔為將作監少監,負責建築工程,突顯了他擔當建築師的決心[4][5]。在将作监(主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机构)供职,前后共达十三年,主持营建较大建筑有五王邸、辟雍、尚书省、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太庙及钦慈太后佛寺,因功屡获晋级为将作监主簿、监丞、少监,级别由承务郎至中散大夫,连升十六等[6]。 1097年,李诫奉旨重修《营造法式》“考阅旧章,稽参众智”;1100年,完成《營造法式》,交給宋哲宗過目[3][5]。 崇寧二年(1103年),宋徽宗才讓《營造法式》成為官刊文獻,頒發施行,讓負責施工的工人、建築師、工匠因此而受惠[5][3]。編寫得巨細無遺的《營造法式》,其主旨不僅僅為朝廷工部訂立標準規則,還要讓全國工作坊與巧匠在建築工程中有所依據[7]《營造法式》成就卓越,李誡被升為將作監[8]。此後,他負責管理將作監,並且監督太廟、龍德宮、棣華宅、朱雀門、景龍門、九成殿的興建。[5] 建筑是李诫毕生最主要的工作[9]。 李诫家中藏书万卷, 还亲自手抄千余卷,擅长书法,篆书、楷书、草书都入能品;擅长绘画,曾以《五马图》上呈,深得宋徽宗赏识[10]。 李诫一生除主要在将作监任职外,还一度当过虢州知州,并且很有政绩。 大观四年(1110年)二月,李诫逝世,葬在家乡郑州管城县新郑梅山。宋徽宗得知,十分嗟惜,下诏封李诫一子为官[11]。 2006年管城县新郑梅山李诫墓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 著作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受命重新编修《营造法式》(原名《元祐法式》,宋哲宗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完成),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完成,宋徽宗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颁行。成为当时官方建筑的规范。 除《营造法式》外,还著有《续山海经》十卷、《续同姓名录》二卷、《琵琶录》三卷、《马经》三卷、《六博经》三卷、《古篆说文》十卷。李诫的其他著作已失传,唯《营造法式》硕果谨存。 参见
参考文献引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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