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與言

朱與言(?—1455年),字一鹗江西万安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永乐九年(1411年)辛卯科二甲第二十四名進士。宣德年间,历任四川副使。以平定合州盗患立功,升任合州同知正统初年,召为南京右副都御史。以年老致仕去世[1]

事跡

宣德年間,朱與言任四川按察副使期間,以捕盜至郫縣,怒知縣孫祥不緝捕不力,杖二十。五天後孫祥傷重去世。英宗登極,巡按御史上奏此事,申請追究朱與言之罪,但被英宗赦免[2]

参考文献

  1. ^ 潘荣胜. 《明清进士录》. 中华书局. 2006年: 32页. ISBN 9787101043501 (中文(简体)). 
  2. ^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二》憲臣笞屬吏:宣德十年英宗初御極,有先任四川按察副使朱與言者,以捕盜至郫縣,怒知縣孫祥不設策緝捕,杖之二十。越五日祥死,巡按御史請究與言罪,上曰:「與言職專捕盜,以賊故杖祥,非私意也。」竟宥之。此猶遠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