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事施事(agent),也称主事,指句子中主动的、有意识的动作发出者,是语义角色的一种。[1][2][3]例如:我愿称你为最强,句中的“我”为施事。施事经常作为主语,但不可与主语混淆。例如:家炸了,句中的“家”为主语,但不是施事。“家”作为“炸”这个动作的承受者,称为受事。 词源這個詞語來自拉丁語動詞agere的現在分詞agens,為「做」(to do)或「使得」(to make),而agentis為「一個人做」。 理論施事通常在被标在名词短语(Noun phrase/NP)当中标识中主动地、有意识地实施谓语中心词的论元上。例如 Jack kicked the ball(杰克踢球),Jack 是施事而 ball 是受事(Patient)。施事常常会和主格重合,但二者不能完全等同。例如日語一般会以主格助词“が”ga 来标记施事论元,但被动句中施事论元会降格为斜格“に”ni。(有时也会出现不标示格的情况,日语称为“裸格”(ハダカ格)[4]。) 现代英语没有标示施事的語法手段,虽然有一类施事词,如 user 或 prosecutor,会加上 -er、-or 等带有施事义的后缀,但也不代表它一定拥有施事语义角色。如 Jack kicked the runner 当中,runner 就是受事而非施事。 參見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