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敦元(1767年—1834年),字吉旋[1],號金溪,浙江開化人,清朝政治人物、學者,進士出身。
生平
戴敦元自幼天賦秉異,十歲即舉神童,學政彭元瑞試之以文,語句老成;面問經義,對答如流。彭元瑞嘆道:「子異,日必為國器!」戴敦元年僅十五即舉鄉試,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登癸丑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改禮部主事。出典山西鄉試,升郎中。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出任廣東高廉道。道光元年(1821年)擢江西按察使。道光二年(1822年)遷山西布政使,不久調湖南,護理巡撫。道光三年(1823年)召授刑部侍郎,十年未遷,專治刑獄。道光十二年(1832年)擢刑部尚書,典會試。道光十四年(1832年)卒,朝廷優詔賜恤,稱其「清介自持,克盡職守」,贈太子太保,諡簡恪。《清史稿》有傳。[2]
家族
- 友:彭元瑞、张问陶
- 子:至少四子。一子戴树琴、四子戴鶴齡娶張問陶女。
- 孙:戴寿祺,编《戴简恪公遗集》。
- 曾孙:戴宝桢、戴宝琛
- 师:王昶
- 学生:桑春榮
註釋
- ^ 表字取自《周易·履卦》:“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 ^ 《清史稿·列傳一百六十一》:戴敦元,字金溪,浙江開化人。幼有異稟,過外家,一月盡讀其室中書。十歲舉神童,學政彭元瑞試以文,如老宿;面問經義,答如流。嘆曰:「子異,日必為國器!」年十五,舉鄉試。乾隆五十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改禮部主事,銓授刑部主事,典山西鄉試。累遷郎中。嘉慶二十四年,出為廣東高廉道。道光元年,擢江西按察使。
敦元初外任,以情形非素習,蘇州多粵商,過訪風土利弊,久之始去,盡得要領。至江西,無幕客,延屬吏諳刑名者以助,數月清積牘四千餘事。二年,遷山西布政使,單車之任,輿夫館人莫知為達官。籓署有陋規曰釐頭銀,上下取給,敦元革之,曰:「官有養廉,仆御官所豢,何贏餘之有?」調湖南,護理巡撫。三年,召授刑部侍郎,自此歷十年,未遷他部,專治刑獄,剖析律意,於條例有罅漏,及因時制宜者,數奏請更定。每日部事畢,歸坐一室,謝絕賓客。十二年,擢刑部尚書,典會試。十四年,卒,優詔賜恤,稱其清介自持,克盡職守,贈太子太保,諡簡恪。
敦元博聞強識,目近視,觀書與面相磨,過輒不忘。每至一官,積牘覽一過,他日吏偶誤,輒摘正之,無敢欺者。奏對有所諮詢,援引律例,誦故牘一字無舛誤,宣宗深重之。至老,或問僻事;指某書某卷,百不一爽。嘗曰:「書籍浩如煙海,人生豈能盡閱?天下惟此義理,古今人所談,往往雷同。當世以為獨得者,大抵昔人唾餘。」罕自為文,僅傳詩數卷。喜天文、律算,討論有年,亦未自立一說。卒之日,笥無餘衣,囷無餘粟,庀其貲不及百金,廉潔蓋性成云。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清史稿·卷374》,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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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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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漢尚書 道光十二年二月辛卯-道光十四年十一月癸酉 (1832年3月15日-183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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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史致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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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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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2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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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4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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