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汝化(?—?),字明叔,號雲溟,浙江台州府臨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癸亥正月初五日生。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第五十名舉人[1],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进士,授工部营缮司主事,二十八年任山西乡试考试官[2]。歴任江西参政,三十八年升按察使[3],改山东按察使,四十三年升江西右布政使[4]。
参考
- ^ 《浙江通志》:应汝化,仙居人,乙未進士。
- ^ 万历二十八年七月,命吏部考功司主事倪斯蕙、刑部广西司主事陆应川往河南,工科左给事中张问达、户部河南司主事鲍应鳌往山东,刑部河南司主事李叔春、工部营缮司主事应汝化往山西,为考试官。
- ^ 万历三十八年四月,升户部主事王兴为山东右参议,江西参政应汝化为本省按察使。
- ^ 万历四十三年七月,升山东按察使应汝化为江西右布政使,福建参政陈德元为山东按察使,湖州知府吴文企为江西副使。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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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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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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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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