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行法
思行法(傣那语:ᥔᥫᥴ ᥟᥤᥒ ᥜᥣᥳ),又作思亨法(傣那语:ᥔᥫᥴ ᥑᥪᥢᥴ ᥜᥣᥳ)[1]:98,《明史》、《明实录》作思行发[2],《滇考》作思行[3]。孟卯第七代君主,明朝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宣慰使。 生平1399年,思伦法去世[4],子思行法继任孟卯君主[5]。由于思伦法时期的刀干孟之乱,孟卯国力迅速下降,各地土官纷纷脱离孟卯[6]:128,明朝趁机设立众多直属的土司政权,是为“析麓川地”事件[7]。到1413年思行发卸任时,孟卯实际控制区仅剩今瑞丽、芒市、陇川、龙陵等地及缅甸境内小部分地区[6]:134。 思行法将整治乱世的希望寄托于明王朝,多次遣使进贡[6]:128。1404年,思伦法派遣刀门赖进京,控告孟养与木邦侵夺孟卯地。礼部商议请求明成祖惩治当时也在京城进贡的孟养与木邦使者,但是明成祖认为边地土司相互争夺是常事,责罚一两人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并且是非尚不分明,随便责罚使者有失民心。最后,只令西平侯遣员外郎左缉出使孟卯,赐给冠带、袭衣安抚思行法[8]。1408年,刀薛孟侵占孟卯土官刀发孟的地盘,黔国公沐晟上报“请命思行发谕刀薛孟归侵地”,明成祖同意这个意见,最终令思行法自行解决[9]。 由于无力应付[10],1413年,思行法向明廷请求禅位于其弟思任法,从之[1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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