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哲 (明朝)徐哲(15世紀—16世紀),字成夫,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徐哲是正德八年舉人徐汝勛的兄長,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廣東鄉試舉人[2],十五年(1520年)會試中副榜,授合肥教諭,倣效胡瑗教育士子,陞分水知縣,恩威並施革除濫訟和溺女陋習,又教導縣民在山坡耕作,調任新城知縣亦有循良事蹟,卻因被人中傷改官南寧教授,當地人民愚鈍,經他不時講學才知學識,中科舉者加倍,不久稱病辭官回鄉四十多年,和倫以詵等人唱酬,並寫下《半城集》[1]。 引用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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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哲 (明朝)徐哲(15世紀—16世紀),字成夫,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徐哲是正德八年舉人徐汝勛的兄長,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廣東鄉試舉人[2],十五年(1520年)會試中副榜,授合肥教諭,倣效胡瑗教育士子,陞分水知縣,恩威並施革除濫訟和溺女陋習,又教導縣民在山坡耕作,調任新城知縣亦有循良事蹟,卻因被人中傷改官南寧教授,當地人民愚鈍,經他不時講學才知學識,中科舉者加倍,不久稱病辭官回鄉四十多年,和倫以詵等人唱酬,並寫下《半城集》[1]。 引用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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