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人堡張人堡(1972年—),台灣連環殺人罪犯,在1993、1994、2003年間先後涉及苗栗後龍80歲老婦強盜姦殺案、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共殺害3人[1]。3起案件審理後在2004年11月11日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確定[2]。張人堡現已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等待槍決[3][4][5][6]。2024年,憲法法庭受理由張人堡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釋憲案[7]。 案發過程苗栗後龍80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1993)1993年8月14日,張人堡在苗栗後龍海巡部隊服兵役時,因看見一名83歲老婦牽牛獨行,便撿起樹幹痛打,並劫取金飾強姦。後因擔心穿著軍服犯案會觸犯軍法,因此將其殺害,並取出一根長達52公分的長鐵條,插入其陰道。 在2003年因士林箱屍案被捕應訊時還曾告訴法官:「想看看八十幾歲女人的陰道與二十幾歲女人的陰道有何不同。」[8] 嘉義母親同居人命案 (1994)在苗栗後龍發生命案後,當時並未承認自己的犯行,在隔年服兵役完成返回嘉義時,因不滿母親同居人大聲咆哮、拳打腳踢,故在衝突中,將其殺害。[9] 台北士林箱屍案 (2003)隨後服刑近7年,在台北市士林區定居。與余姓女友交往,兩人是姐弟戀,且跟毒品扯在一起。在2003年8月8日,因不滿余姓女友責備張人堡不幫忙拿藥,且余女持水果刀劃傷張男手臂,張男竟奪刀猛刺余女胸部三刀致死,再以行李箱裝屍體,從三樓住處用繩索往下垂吊,因繩索斷裂,行李箱掉落一樓鐵皮屋頂發出巨響,張趕緊爬到屋頂,慌亂中把行李箱藏在防火巷裡,再向余女友人借車搬運屍體遭拒,余女友人察覺有異,於是報警。張男因此案被捕到案,全部3起案件皆不肯認罪,毫無悔意。[10] 後續發展2004年6月,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將1993年苗栗後龍老婦強盜姦殺案、2003年士林箱屍案分別判處死刑、兩個8年有期徒刑,合併後應執行死刑。[11]2024年,憲法法庭受理由張人堡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釋憲案[7]。 參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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