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 (1950年)

张毅(1950年8月),男,黑龙江北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东北林学院林业经济系专修科毕业,高级政工师。中共第十五、十六、十七届中纪委委员;十七届中纪委常委、副书记;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1]。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生平

早年经历

1969年7月参加工作,进入黑龙江省呼玛县林场当工人。197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转为干部,调往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局工作;历任工程队副队长、贮木场党委副书记,十八站林业局党委副书记等职。1978年,任共青团大兴安岭地委书记,开启从政之路。1982年,进入原东北林学院林业经济系专科学习;毕业后,任黑龙江省塔河县县长,同时兼任该县林业局局长。

进入政界

51岁以前,张毅一直在黑龙江地方任职,曾担任县委副书记、书记,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书记。1992年10月,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厅长,成为中共纪检干部,并在1993年1月,当选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1997年8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兼省纪委书记。2001年5月,任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

2001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兼河北省纪委书记。

2007年9月,任中纪委秘书长;并在一个月后召开的中共十七大上,当选中纪委副书记。

2010年7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

2013年3月,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3]。12月,接替因违纪而接受调查的蒋洁敏出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兼任党委书记[4]。2016年2月1日,被免去国资委主任职务,继续担任党委书记[5]。2016年12月13日,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职务[6]

2016年12月25日,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7]。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8]

參考文獻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 勇
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黨委書記
2013年3月—2016年12月
繼任:
郝 鵬
前任:
陈建国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書記
2010年7月—2013年3月
繼任:
李建华
前任:
干以胜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
2007年9月—2007年11月
繼任:
吴玉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蒋洁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3年12月—2016年2月
繼任:
肖亚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