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江

张春江(1958年7月),山东烟台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裁,前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生平

1982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1999年任信产部副部长。2003年5月,中国电信产业重组,任新网通总经理。在位5年,力推网通整合上市。2008年5月,中国电信产业再次重组,张春江调任中移动党组书记、副总经理。[1]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代表经济界,分入第三十五组。并担任经济委员会专委。[3]

2009年12月26日被中纪委证实涉嫌严重违纪,接受了组织调查。[4] 2011年7月21日,因受贿746万余元,張春江被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处死刑,緩期兩年执行。

死緩執行期間,張春江沒有故意犯罪,符合減刑條件,北京市高院於2014年11月裁定將張春江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

參考文獻

  1. ^ 媒体披露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受贿案详情. 新浪新闻. 2011-07-25 [2011-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3. ^ 全国政协信息-张春江.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4. ^ 中移动党组书记张春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09-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