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
審稿或稱文字加工(copyediting)是指編輯者對文章格式、語法的修訂和改善原稿的準確度。手稿或打字稿必須經過這項作業,以便日後的排版、印刷和出版。 有時候因為出版商規模較小分工不足,或基於成本考量等,審稿者可能會和校對者是同一人,而有審校的稱呼,亦有校稿實則包含審稿的情形。 概要審稿五項原則「Five Cs」[1] 概述了審稿者的工作:務求稿件1.清晰(clear)、2.正確(correct)、3.簡潔(concise)、4.可理解(comprehensible)、5.內容連貫(consistent);易言之:「使之描述出其意涵,表達出其言語」。一般而言,審稿作業包含修正拼寫、標點符號、語法、數學[2]、術語和語義;確保打字稿遵循出版商的自家風格;加上標題和統一規範頁眉、頁腳等[2]。 審稿者被要求確保文脈連貫,使其合理、適當、準確,並且不會對出版商引起法律問題[2]。報紙審稿者有時要對選擇通訊社將採用的即時新聞稿負責,並按照格式重寫。通常審稿者是別於作者外唯一一位,在出版前將整份文稿閱讀過的人。報紙責任編輯視審稿者為報紙準確辯護的最後一道防線。 審稿者可能截去或修整內容以摘要文章,縮減長度以符合出版或播送的限制,或是改善表達方式[1]。 參見註腳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