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憲宇文憲(?—578年8月16日),字毗賀突,代郡武川镇(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追尊周文帝宇文泰第七子,北周宗室、官员。 生平宇文憲生性通達,有度量。初封为涪城县公。宇文泰曾賜給他良馬,宇文憲獨取不純者。帝問之,對曰:“馬色類既殊,或多駿逸。若從軍征伐,牧圉易分。”武成元年,加封益州刺史[1],進封齊國公。武帝天和三年(568年),封宪为大司马。建德元年(572年),周武帝誅除宇文護後,宇文宪向周武帝请罪,但周武帝未加罪宇文憲,但「猶以威名過重」,改授大冢宰,奪其兵權。次年,进爵为齊王。 卫王宇文直一直很记恨宇文宪,宇文宪看在他是武帝同母弟之上反而对他相当容忍。574年,叱奴太后死後,宇文直向周武帝秘告異母兄宇文憲沒有服喪,仍如常喝酒吃肉,周武帝卻認為,太后既非宇文憲生母也非嫡母,宇文憲的行為無可指摘,反而斥责了宇文直,说他没有根据乱说别人。宇文直虽然不敢再说什么,但是不满宇文宪受到重用,想要取而代之却一直没有成功,迁怒于周武帝,在武帝卧病在床的时候在京城起兵造反,武帝让宇文宪作为先锋,不久后宇文直败逃。 建德五年(576年)十月,宇文憲奉命率軍圍攻北齊的晉州,密令永昌公宇文椿「伐柏為庵,示有處所」,克北齐後主高纬于晋阳(今山西太原)。次年,攻克邺城(今河北临漳),灭北齐。後以功高,常稱病不出,不再追隨周武帝出征。 周宣帝宇文贇继位后荒淫无度,担心自己的叔父宇文宪会成为第二个宇文护,对他深忌惮之,召李綱羅織罪名誣陷宇文憲,李綱不從。宣政元年六月二十八日(578年8月16日),宇文憲為刚继位的周宣帝所殺[2],并被上恶谥“炀”。李綱用車子運回屍體,並扶棺痛哭,更抚养其女。 家庭夫人子女地位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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