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 (行政區劃)城(越南语:Thành/城)是越南西山朝和阮朝初期的超級行政區劃單位。 歷史阮惠推翻後黎朝後,控制南起和義府、北至諒山鎮的廣大國土。阮惠將國都設置在阮主舊都富春京,直接控制𤅷江以南阮主領土,而在後黎朝國都昇龍奉天府設置北城,任命宗室官員管理𤅷江以北鄭主領土。 嘉隆元年(1802年),阮福映推翻西山朝,建立阮朝,保留北城建制,但將橫山以南、𤅷江以北的清華鎮和乂安鎮劃入直轄領土。 嘉隆七年(1808年),嘉定鎮改制為嘉定城,任命重臣管理南部地區。 明命年間,悅郡公黎文悅和質郡公黎宗質分別擔任嘉定城和北城總鎮,掌控南北二圻軍政大事,威脅到了明命帝的皇權。於是,明命帝在更定行政區劃時,趁機取消了北城和嘉定城兩個超級行政區劃單位。 明命十二年(1831年),明命帝將承天府以北諸鎮改制為省,並取消北城建制。次年(1832年),承天府以南諸鎮改制為省,並取消嘉定城建制。 明命十五年(1834年),明命帝派大將張明講控制高綿,並在高綿設置鎮西城,管轄高綿全境33府2縣。明命二十一年(1840年),又取消高綿國號,將高綿全境改土歸流,設置為10府23縣,劃歸鎮西城管轄。但是高綿人不願接受越南人統治,不斷反抗越南官吏,襲擊越南軍隊。紹治年間,阮朝不堪高綿人反抗,遂廢棄鎮西城諸府縣。 轄境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