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此条目的主题不是
平 。
坪 单位制 尺貫法 物理量名称 面積 符号 py 1 py 相当于
SI制 7000330578512397000♠ 3.305785 123 97 m2 英制 /美制 單位 7000330578512397000♠ 35.583174 931 304 723 720 56 sq ft
以「坪」為面積單位的IKEA 家具空間展示
坪 (中文:ㄆㄧㄥˊ/píng 、臺灣話 :pênn, pînn, phîng 、日语:坪/tsubo 、韓語:평/pyeong ),源于中国 ,发展于日本 传统计量系统尺貫法 的面積單位 ,主要用於計算房屋、建築用地之面積 ,主要应用于日本、臺灣 和朝鮮半島 。在明治 时期的度量衡法 中,1坪被定义为边长为6日尺 (1间 )的正方形的面积,等於400 / 121 (约7000330578512400000♠ 3.305785 124 )平方米。
起源及定义
「坪」源于与其等值的面积单位“步 ”。步是中国古代单位,周代 时步是表示成年男子两个步幅的距离的长度单位(先迈出右脚,再迈出左脚,则一步指起点到左脚的距离),边长为一步的正方形的面积也被称为“步”,是面积单位“步”最早的起源,当时一步的面积要小于现在的面积,后来演变为等于边长6尺的正方形的面积。
日本對「坪」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奈良時代。西元757年制定的《養老律令》中,規定了徵稅田地面積等的法律規定,「一段長30步寬12步」一段是30步 x 12步,即360步的面積。一般認為, 1步讀作“ひとつほ(hitotsuho)”而不是“いちぶ(ichibu)”,這是1「坪」的起源。
在江戶時代 ,1坪的面積等於2塊標準疊蓆(榻榻米) 面積。而根據日本人 對疊蓆的嚴格規定,2塊疊蓆合起來就是一個邊長一間 (即6日尺)的正方形。
在明治时期 ,日尺的长度为10/33米,从而造成了1坪 = 400/121平方米的现状,其计算过程如下:
1 坪 = 6 日尺 × 6 日尺
=
(
6
× × -->
10
33
)
2
{\displaystyle =({\frac {6\times 10}{33}})^{2}}
平方米
=
400
121
{\displaystyle ={\frac {400}{121}}}
平方米 ≈ 7000330578500000000♠ 3.305785 平方米
而1平方米 =
121
400
{\displaystyle {\frac {121}{400}}}
坪 = 0.3025坪
相关单位
坪或者步是日本尺貫法中面积的基本单位,其他面积单位与坪的关系为:
合 -- 1合 = 0.1坪
勺 -- 1勺 = 0.1合
畝 -- 1畝 = 30坪 = 約99.174平方米 = 約1公亩(a)
反(段) -- 1反 = 10畝 = 約991.74平方米 = 約10公亩
町(町歩) -- 1町 = 10反 = 約9917.4平方米 = 約1公顷(ha)
由于畝、反、町的值与1公亩、10公亩、1公顷的值非常相近,所以面积单位到米制 的过渡在日本比较顺利。相較之下,坪就無法順利換算成米制。
房子要裝潢、施工都需要丈量, 就會出現公制、臺制單位混淆不清, 在此列出一些常見的計算方式:
計算方式
⑴坪數 = 長公尺×寬公尺×0.3025
⑵坪數 = 長公分×寬公分÷32400
⑶1坪 = 180公分×180公分 = 32400 平方公分
⑷1坪=6台尺 ×6台尺 = 36才 (適用於地坪、磁磚、布料等施工單位)
与“平”的区别
在中国大陆 ,口语中常使用píng(ㄆㄧㄥˊ)作为房屋和建筑的面积单位,但指代的並非“坪”而是“平”(或“平米”),指的是“平方米 ”(m2 )。
1坪≈3.3平(方公尺),3坪≈10平(方公尺)。
日本之外
坪原本是根据日本特有的疊蓆(榻榻米) 来定义的单位,原來在没有这个定义基础的台湾和韩国,由於分別在1895年乙未割臺 及1910年日韓合併 成為日本領土,坪也被引進並广泛使用。台湾和韩国使用的「坪」,与日本等值。
台灣
1945年日本二戰投降 ,國民政府接收臺灣 ,曾規定以平方公尺 做為法定計算單位。但除了部分政府公文及產權登記使用「平方公尺」,臺灣人 仍普遍以「坪」計算房屋和建筑面积,民間交易都以「坪」計算,就算是建商廣告甚至是公家 的文宣 皆以坪作為單位。
韓國
1961年韓國頒佈計量法,規定用國際單位制(公制)公尺,但實際的土地、建築物買賣仍經常用坪做單位,直至2007年7月韓國政府修訂計量法,繼續用「坪」等單位要罰錢,但民間一樣照用。
1坪≈3.3平(方公尺),3坪≈10平(方公尺)。
相關條目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