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官學院
國家文官學院為中華民國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所屬機關,院本部設於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76號,中區培訓中心設於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共用),高雄園區(小港)設於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436號(與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共用)。 歷史成立1998年11月11日,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公布《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全文12條。1999年7月26日,考試院保訓會成立「國家文官培訓所」,辦理公務人員各項法定任用訓練及相關訓練。院本部現址建築物自國有財產署承接,曾為臺灣省物資局、高峰百貨南港店。 中部園區落成與改制2004年5月3日,國家文官培訓所成立中部園區。2010年3月26日,國家文官培訓所改制成立國家文官學院;中部園區隨同法制化,為考試院四級機關,更名為「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改制2009年4月2日,考試院第11屆第29次會議決議通過《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10月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修正為《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全文8條,11月18日總統公布《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2010年3月26日,國家文官培訓所改為國家文官學院。 組織及職掌國家文官學院隸屬於保訓會,置有院長(由保訓會主任委員兼任)、副院長及主任秘書各1人,下設研究發展組、訓練發展組、交流合作組、評鑑發展中心、數位學習中心、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9個單位,預算員額66人。2018年11月19日及2020年2月24日分別在高雄市成立「國家文官學院高雄園區(小港)」及「國家文官學院高雄園區(澄清湖)」。自2024年1月起,高雄地區培訓事項統籌由「國家文官學院高雄園區(小港)」辦理。 國家文官學院負責全國公務人員之法定訓練,核心業務係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等規定,辦理高階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等,每年訓練人數約10,000人。 歷任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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