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博物馆 ,或簡稱一级博物馆,是中国国家文物局为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而对该国境内所有正式登记、注册并接受年检,具有文物、标本收藏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览功能的,对外开放的各类博物馆,经该国家局组织设立的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在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并以打分方式产生的博物馆最高等级划分。“一级博物馆”与“中央所属博物馆”、“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及国务院或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冠名“中国”等字样的国有博物馆分属不同概念。
历史
2008年5月16日,国家文物局公布第1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共83家博物馆入选。[1]
2012年11月15日,国家文物局公布第2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共17家。[2]
2013年5月,北京天文馆、抗美援朝纪念馆、中国海军博物馆、厦门华侨博物院因评估未达标被取消国家一级博物馆等级,调整为国家二级博物馆。[3]
2017年1月20日,中国博物馆协会公布第3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共34家。[4]
2020年12月21日,中国博物馆协会公布第4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共74家。[5]
2024年5月8日,中国博物馆协会公布第5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共123家。[6]
名单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