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亞州州徽
喬治亞州州徽是一種用歷史上佐治亞州簽發的政府文件的專用圖標。1777年的州憲法規定了該州的第一枚州徽,其當前形式於1799年採用,1914年進行了更改。目前,法規已詳細說明了其規格。 印章的正面以本州的紋章為中心:三列拱門,象徵州憲法,立柱代表政府的三個分支(立法、行政和司法)。本州官方座右銘“智慧、正義、節制”纏繞在圓柱上。喬治亞州民兵成員站在第二和第三列之間,右手握著一把拔劍,代表公民/士兵對國家憲法的捍衛。環繞著徽章的邊界寫著“ 佐治亞州,1776”。 印章的背面包含佐治亞州海岸的圖像,有一艘船(掛有美國國旗)抵達以運送煙草和棉花,象徵著佐治亞州的出口貿易。第二條較小的船代表該州的“內部交通”。在圖片的左側,有一個人在耕作,一群綿羊。圖像的周圍刻有座右銘“農業和商業,1776”[1][2]。 印章正反兩面列出的日期最初是1799年。喬治亞州立法機關於1914年更改年份為1776,以反映簽署《獨立宣言》的日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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