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省(越南语:Tỉnh Hoà Bình/省和平,芒語:tính Hwa̒ Bi̒nh)是越南西北部的一個省,省莅和平市。
東南亞的史前文化──和平文化的遺址首先發現於和平省,因而將該文化命名為和平文化。
地理
和平省北接富寿省,西接山罗省,南接清化省,东南接宁平省,东接河南省和河内市。
历史
阮朝时,和平省地区分属河内省、山西省、兴化省和宁平省山区。
1886年6月22日,北圻经略衙决定在芒族山区设立芒省,省莅设在陀北州𢄂坡,因此又名𢄂坡省。11月29日,中北圻统使府决定将省莅设在不拔县芳林社,因此省名定为芳林省,芳林省包括山西省、美德道和宁平省3省道的山区土民地区。
1888年4月,芳林省设立山西道、美德道、宁平道3土民管道。
1889年,宁平道土民改设为乐土府、乐水县,山西道、美德道土民改设为良山府、奇山县。
1890年,原美德道土民地区与河内省美德府合并复设美德道。
1891年3月18日,芳林省省莅迁至芳林社附近的和平社,更名为和平省。和平省下辖奇山州、良山州、乐山州、乐水州、陀北州、枚州6州。
1908年10月24日,乐水州划归河南省管辖。
1939年,枚州和陀北州合并为枚陀州。
1948年1月25日,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设立各联区,和平省除枚陀州以外,全部划归第三联区管辖,枚陀州划归第十联区管辖[1]。
1948年3月25日,北越政府改府、州为县[2],和平省下辖奇山县、良山县、乐山县、枚陀县4县。
1949年11月4日,第一联区和第十联区合并为越北联区[3],枚陀县随之划归越北联区管辖。
1950年8月9日,枚陀县自越北联区划归第三联区管辖[4]。
1953年,河南省乐水县划归和平省管辖。
1956年9月21日,枚陀县分设为枚州县和陀北县。
1957年10月15日,乐山县析置新乐县。
1958年11月24日,胡志明签署敕令,自12月1日起撤销第三联区[5]。和平省划归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1959年4月17日,良山县析置金杯县。
1964年8月17日,乐水县析置安水县。
1975年12月27日,和平省与河西省合并为河山平省[6]。
1991年8月12日,河山平省分设为河西省和和平省,和平省下辖和平市社、良山县、陀北县、乐山县、枚州县、奇山县、金杯县、新乐县、安水县、乐水县[7]。
2001年12月12日,奇山县析置高峰县[8]。
2006年10月27日,和平市社改制为和平市[9]。
2008年5月29日,良山县东春社、进春社、安平社和安中社4社并入河内市[10]。
2019年12月17日,奇山县并入和平市[11]。
行政區劃
和平省下轄1市9縣,省莅和平市。
- 和平市(Thành phố Hòa Bình)
- 高峰縣(Huyện Cao Phong)
- 陀北縣(Huyện Đà Bắc)
- 金盃縣(Huyện Kim Bôi)
- 樂山縣(Huyện Lạc Sơn)
- 樂水縣(Huyện Lạc Thủy)
- 良山縣(Huyện Lương Sơn)
- 枚州縣(Huyện Mai Châu)
- 新樂縣(Huyện Tân Lạc)
- 安水縣(Huyện Yên Thủy)
注释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