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方蕃[註 1](日语:味方蕃/みかたばん)或稱親日蕃、良蕃[1][2][3],是台灣日治時期對衝突中協助政府、警察或軍方之原住民族群的稱呼[1]。其主要任務包括偵查、搜索、作戰、逮補、勸降、運輸與臨時建設[3]。與此相對,在衝突中反抗政府之原住民被稱為反抗蕃、抗日蕃或凶蕃[3]。味方蕃並非專指特定族群或是部落的原住民,亦非常態性組織;同時,相同的部落在不同時空環境下,可能同時具有反抗蕃與味方蕃的身分[1][4]。
歷史
臺灣清治時期在設有隘勇制度,並在屯墾區與原住民活動範圍間設置隘勇線[5]。進入日治時期後,基本上延續清末的隘勇制度,並利用鐵絲網、設置哨站等措施,加強防衛原住民的侵襲[6][7]。其中,駐紮在隘勇線之隘丁,便有與日本軍警較為友好的原住民[8]。在1896年間,陸軍中尉長野義虎向總督府建議廢除隘勇制度、由原住民組織保護部落的義勇隊。儘管最終施行狀況不明,這仍有可能是味方蕃的雛形[1]。
臺灣總督府於1910年開始進行五年理蕃計畫。推進隘勇線、並以武力討伐被稱為「北蕃」的泰雅族、賽德克族各部落[9],期間利用平埔族、阿美族、布農族之部落作為味方蕃,輔助軍警鎮壓。至1914年太魯閣戰爭爆發,總督府動員賽德克族部落參與戰鬥,並成功壓制太魯閣族勢力[10][11]。其後於1915-1945年間政府與原住民的各個衝突中,大多有味方蕃參與。其中包括了薩拉矛事件與霧社事件[1][3][4][12]。太平洋战争爆發後,日本政府亦有於1942-1943年間動員原住民各族組成高砂義勇隊至南洋作戰。
參與事件
下表列出部分有味方蕃參與的衝突事件及其中味方蕃的組成:
身份
味方蕃成員在參與衝突時適用戰地敕令,其身份視同軍警;若建有戰功,則適用臺灣總督府頒令的官役人伕貸給予獎賞。[17]
參見
注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