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南地方會議區

卑南地方會議區,正式名稱為東部地方會議區荷蘭語Oosterlijke Landdag[1],是臺灣荷治時期行政區劃之一,由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44年劃定。

簡介

卑南地方會議區為1644年至1661年的東臺灣行政區。位置範圍約指臺東區域。該區域統治數十個臺灣原住民族社,為東臺灣最早之行政區劃。該會議區與其他三個臺灣行政區劃相同,不設各區統治者,而是由該區劃轄下歸順的原住民族社長老直接向大員長官負責。

參考文獻

  1. ^ 黃瓊慧、吳連賞. 荷治時代屏東平原放索社域及其發展. 環境與世界. 2008, 18: 23–42 (中文(臺灣)). 
  • 施雅軒. 台灣的行政區變遷. 臺北: 遠足文化. 2003. ISBN 986-7630-12-2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