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十二章,又称“十二文章”,是漢字文化圈古代貴族禮服上的十二種紋樣的統稱。 定義十二章紋必須要有“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 內容和象徵意義十二章的起源可追溯到史前時期,到了周代正式確立,成為歷代帝王的服章制度,一直沿用到袁世凱復辟帝制為止。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的國徽也是依照十二章設計的。 十二章為章服之始,以下又衍生出九章、七章、五章、三章之別,按品位遞減。例如明代服制規定:天子十二章,皇太子、亲王、世子俱九章。
十二章,又稱「十二文章」。「文」和「章」,古代本為並列的兩個詞。「文」本意為紋樣。[4][5]「章」本意為彰明。[6][7]二者合指服裝上的花紋、圖案。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寫道:「天子服有文章。」孔穎達注《禮記》稱:「夏后氏畫之以山,殷人增之以火,周人加龍以為文章。」而帶有某種文章的服裝,稱為章服。[8] 十二章內涵豐富:日、月、星辰,取其照臨之意;山,取其穩重、鎮定之意;龍,取其神異、變幻之意;華蟲,羽毛五色,甚美,取其有文彩之意;宗彝,取供奉、孝養之意;藻,取其潔淨之意;火,取其明亮之意;粉米,取有所養之意;黼,取割斷、果斷之意;黻,取其辨別、明察、背惡向善之意。 出處《尚書·益稷》中,舜帝在和大禹討論天地之道時說:「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彩彰施於五色,作服。」 影響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之十二章國徽,即係採用十二章之設計。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所鐫刻之中華民國國璽,包含中華民國之璽、榮典之璽,璽鈕上亦均刻有十二章紋樣。 李氏朝鮮衣冠學習明制,國王著九章冕服,即:「上衣青色,裝飾五章,龍在兩肩,山在背部,火、華蟲和宗彜在兩袖,此三章每袖自上而下各三;下裳纁色,裝飾四章,藻、粉米、黼、黻,每章各二」,另有大帶、蔽膝、佩、綬等配件;王世子著七章冕服。光武改革後,成立大韓帝國,皇帝冕服亦改做最高等級的十二章冕服。 日本從唐朝引進十二章紋制,文武天皇發布的《大寶律令》規定,天皇在正式場合著十二章冕服「袞龍御衣」。732年,冕服上衣飾日、月、七星、山、火、龍、華蟲,下裳飾藻、粉米、斧、黻。
參見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