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吳龍
刘吴龙(1690年—1742年),字绍闻,江西南昌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雍正元年(1723年)进士,榜姓吴,名吳龙。授庶吉士。次年,以朱轼推荐,改吏部主事。累迁光禄寺少卿。雍正十一年(1733年),出任安徽按察使。雍正十三年(1735年),内迁光禄寺卿,管理北路军需。 乾隆元年(1736年)召还,三迁左都御史,劾罢浙江巡抚卢焯。迁刑部尚书。乾隆七年(1742年)卒,赐白金五百治丧,谥清悫。《清史稿》有传。[1] 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考资料
|
劉吳龍
刘吴龙(1690年—1742年),字绍闻,江西南昌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雍正元年(1723年)进士,榜姓吴,名吳龙。授庶吉士。次年,以朱轼推荐,改吏部主事。累迁光禄寺少卿。雍正十一年(1733年),出任安徽按察使。雍正十三年(1735年),内迁光禄寺卿,管理北路军需。 乾隆元年(1736年)召还,三迁左都御史,劾罢浙江巡抚卢焯。迁刑部尚书。乾隆七年(1742年)卒,赐白金五百治丧,谥清悫。《清史稿》有传。[1] 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