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自双
刘自双(1915年—2015年9月23日),四川巴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将领、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生平1933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红四方面军红九军二十七师八十团排长,1935年任副连长,参与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29师新编第十旅连政治指导员。1940年起,任太行军区第二军分区新四旅三十团二营五连指导员,营副政治教导员,山西平定县县大队副大队长,太行军区第二军分区三十九团团长,参加了百团大战等战役[1]。 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任中原军区第九纵队二十五旅副旅长,许昌军分区副司令员,参加了石家庄战役、淮海战役等。1949年,任河南军区警备第二旅副旅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朝鲜战争。后任中南军区高射炮第一师副师长,华南军区防空司令部参谋长,中南军区防空司令部第二参谋长,南昌防空指挥所副主任,防空军第二师师长,1956年任北京军区空军高炮指挥部司令员,1964年调任福州军区空军高炮指挥部司令员[2]。1969年,任福州军区空军副参谋长,1970年,任副司令员[3]。 1955年,授予大校军衔;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4],曾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15年9月23日去世[5]。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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