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加拉罕
列夫·米哈伊洛維奇·加拉罕[1](俄语:Лев Михайлович Карахан,羅馬化:Lev Mikhailovuch Karakhan;亞美尼亞語:Լեւոն Միքայելի Կարախանյան ,羅馬化:Lewon Mik'ayeli Karakhanyan,1889年1月20日—1937年9月20日),蘇聯外交官[1],亚美尼亚人,生於格鲁吉亚第比利斯,死於莫斯科。 1904年起成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黨員,起先是孟什维克成员,1917年5月加入布尔什维克。1917年與越飛、托洛茨基一起擔任《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裡的俄方代表團的秘書。1918-1920任苏俄外交事务全权代表。1919年7月对中国发表《加拉罕宣言》,声明放弃俄罗斯帝国时期对华签署的不平等条约。1927-1934年,再次擔任外事人民委员。1921年出任蘇聯駐波蘭大使。 1924年7月31日-1926年9月10日,他擔任苏联駐中國大使,在1924年代表蘇方與北洋政府簽訂《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同年与军阀冯玉祥接触。1925年1月20日,加拉罕与日本驻华公使芳泽谦吉签署《日苏基本条约》,2月26日在北京互换批准书。1926年9月,因中东铁路问题,在张作霖的强烈抗议下,加拉罕撤离中国。 1934年後擔任駐土耳其大使。 1937年在大清洗中被逮捕处死。 參考來源参考条目外部連結 |